多地发布中小学生减负令

来源:校帮手 发布日期:2019-10-31 16:02:14 浏览:

在现代学校制度下,一定程度上实现因材施教、促使学生多元化发展,成为优质中小学的标志性特征。如果能够帮助学生发现自己擅长的事,鼓励他们投身并乐在其中,“减负”便已经发生。所以,越是那些优质学校素质教育做得越好,学生学习越不苦,并不是无稽之谈。

多地发布中小学生减负令


2019年10月6日,南京图书馆,家长在给孩子辅导功课和作业。

(2019年10月21日—10月27日)

1.各地减负令:杜绝学生作业变家长作业
2019年10月23日,厦门市教育局发布由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九部门联合制定的《厦门市落实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

在该方案中,要求学校应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同时,学校要科学合理布置作业,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标要求,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此次方案在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强化政府管理监督等方面提出要求。

除了厦门市,近期还有多地发布了中小学生减负的相关措施。

2019年10月14日,云南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等九部门印发《云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该措施共分35条,分别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校外办学机构管理、家庭履行教育监护职责、强化政府管理监督等方面,明确中小学生减负举措。

此次措施,尤其要求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的现象,严格要求教师要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促进学生完成好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探索弹性作业和跨学科作业。

与厦门同日,宁夏也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具体措施》,当中严格规定了校外培训机构教师聘用,严禁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到培训机构任教,一旦发现,吊销办学许可证并对教师本人予以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教师资格。

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员陆一
因材施教是最大的教育规律,每个人的学习和成长都是独特的,每个人在不同年龄阶段、不同学科领域、不同心智状态下能够接受的学业挑战度千差万别。统一以某种平均水平对待施教势必形成学业负担,在这个方面低于平均水平者感觉吃力和沮丧,高于平均水平者感到无聊和无精打采。

在现代学校制度下,一定程度上实现因材施教、促使学生多元化发展,成为优质中小学的标志性特征。如果能够帮助学生发现自己擅长的事,鼓励他们投身并乐在其中,“减负”便已经发生。所以,越是那些优质学校素质教育做得越好,学生学习越不苦,并不是无稽之谈。


2.未成年人保护法迎来大修,首次定义“学生欺凌”
2019年10月21日,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订草案着力解决校园安全和学生欺凌、性侵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现实存在的突出问题。

此次草案坚持增改删并举,新增“网络保护”和“政府保护”两章,条文从72条增加到130条。

其中“网络保护”专章,对网络环境管理、网络企业责任、网络信息管理、网络沉迷防治、网络欺凌及侵害的预防和应对等作出全面规范,力图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线上线下全方位保护。

“政府保护”专章则明确各级政府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细化职责,并对国家监护制度作出详细规定。

此外,草案首次定义“学生欺凌”,明确校方责任,规定学校应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开展防治培训和教育,并配合有关部门对实施欺凌行为的未成年学生予以教育、矫治或者处罚。

该法在2006年进行了一次较大幅度的修改,这是继上次修订13年后的再一次大幅度修订。

司法部《中国司法》杂志总编、研究员刘武俊
要尽快加大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立法力度,补齐有关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立法短板。这次网瘾防治拟写入未成年人保护法。如今,网络沉迷已成全球性社会问题,据卫健委有关数据,全球青少年过度依赖互联网比例为6%,中国则接近10%,而农村情况更为严重。这种势头如果得不到遏制,无疑将损害未成年人群体的身心健康。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是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一环。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立法保护,是世界各国通常做法。因此,除了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增设网络保护内容外,还有必要制定专门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来源:中国青年报、新华网、中国新闻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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