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布《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

来源:校帮手 发布日期:2019-11-26 14:56:35 浏览:

鲸媒体讯(文/周沫)11月24日消息,近日,教育部公布了《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该征求意见共二十条,明确了不同情形下学校可采取的惩戒措施,亦厘清了教师和学校各自拥有的责任和权利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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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出,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根据学生违规违纪情形,可采取点名批评、适当增加运动要求、不超过一节课堂教学时间的教室内站立或者面壁反省等方式当场进行教育惩戒。

强制措施方面,《意见》提出,教师发现学生携带、使用违规或者违法危险物品的,应当予以制止、暂扣并通知家长,情况严重的,应当报告学校。暂扣的违规物品应当在适当时候交还学生家长。违法、危险物品应当予以没收或者报告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表示,关于惩戒的界定是随时代发展变化的。当下各学校的情况差别较大,既有对学生惩戒不够、规范不够的现象,也有过度惩戒的情况,如对学生进行体罚。在这种情况下,新出台的意见相对较适用当下环境和条件,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更为有序。不过,该文件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有意见可以提出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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